摘要

有关我国行政法理论基础的研究业已经过约30年的历程,却并没出现学界所力求的"大一统"之观,相反,仍然是观点林立,呈现"碎片化"现象。实践和研究表明,我国行政法理论基础难以统一,多元化发展是我国行政法理论基础研究的必由之路。只有加强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前置性问题研究,注重其规范化、系统化、体系化的证成和开放式的比较研究,强化理论的推广和应用,我国行政法理论基础研究才能最终走向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