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定向增发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中股权再融资的主流方式,定向增发预案公告的时机选择对参与定向增发的各利益方有着深远的意义。通过考察2006—2015年成功实施定向增发的A股上市公司预案公告择时行为,研究发现:(1)以项目融资为目的的定向增发倾向于选择较低预案价格;以整体上市为目的的定向增发没有显著的择时行为。(2)大股东参与以项目融资为目的的定向增发,预案公告的择时行为更加明显。(3)以项目融资为目的的定向增发,大股东认购比例越大,择时动机越弱。(4)大股东以现金方式认购新股时,更倾向于降低预案价格。研究表明定向增发预案公告择时行为受定向增发对象和目的的影响,这为上市公司、监管层以及投资者更好地评估定向增发行为提供了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