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城市化土地征收中保护农民土地用益物权的问题,从保护农民用益物权的角度推动土地征收改革,有助于实现城市建设中土地征收科学化、理性化、和谐化进行。文章以湖北荆州为例,介绍荆州在土地征收中进行的"保护农民土地用益物权"的改革,其典型特点是回应征地群众的"民生诉求",通过给予农民"携土地资源用益物权"入城的市民身份,并创造农民可以"自由择业"的"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工则工"的经济环境,使得失地群众生活"有依靠"、工作"有奔头",从而有效保护了农民的土地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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