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法律是教育法治的前提和基础,但我国的教育法律仍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而教育法律的完善是一项全局而系统性的工作,总结与反思过去三十余年我国教育立法的经验与不足,教育法律的完善应当处理好如下几个问题,即:增强教育法律用语的确定性;教育法律权利不仅要实体赋权,更要程序保障;明确教育法律责任的归属、设定与追究;在保证教育法律稳定性的同时,不压抑教育法律"求变"的本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