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中后期,由于卫所制的败坏和募兵制的推行,导致高额的养兵费用,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财政压力,也使得拖欠军饷开始成为常态。由于朝廷拖欠军饷、将领克扣军饷、巡抚都御史脱离实际强行"改革",导致辽东镇辽阳、广宁二处兵变的发生。通过"廷议",明廷决定改剿灭为招抚,乱兵的态度也由对抗转为妥协。这样,既消弭了兵变带来的动荡,也为解决这类问题提供了一个新思路,但"后遗症"也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