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运用双重差分法考察以《物权法》出台为标志的担保物权制度改革如何影响企业负债融资。实证结果表明,《物权法》出台之后,与固定资产占比高的企业相比,固定资产所占比例较低企业的流动性负债和总负债都增长得更快。进一步研究发现:(1)担保物权制度改革对流动性负债的提升效应主要由商业信用增加驱动,企业短期借款没有显著变化;(2)担保物权制度改革对企业长期负债产生了显著的滞后增长效应,其作用机理在于,法律改革通过推动商业信用这一非正规金融工具快速发展来撬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对企业的长期放贷。本文基于中国新兴转轨经济实践的经验研究,识别出法律影响金融的因果关系,并厘清了担保物权制度改革产生的经济效应及作用机理,为"法与金融"领域提供了新证据,对进一步完善法律以有效促进金融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