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规则》第58条规定了其上诉程序的法律适用的选择,但这一条款在仲裁实践中的运用仍然存在诸多不确定之处,如体育机构规章与当事人选择的法律规则间的关系,如何确定仲裁庭认为适用的法律规则的适用等,这些问题在新版中部分明确,但仍需要通过研究CAS的判例来加以理解,从应然层面说,新版的表述体现了CAS的仲裁实践经验,也符合体育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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