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的中国式小农经济条件下,农户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有效率的灌溉单元。取消农业税后,随着村社组织退出共同生产事务,理性的、原子化的小农因为无法组织起集体行动,而不得不选择小微型水利这种高成本、高风险的灌溉方式。因此,唯有改变国家支农政策,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才可能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实现与大中型水利的对接,从而实现有效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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