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拿大土著民族自治的历史基础体现于1763年英国政府的王室宣言和加拿大与土著民族签订的条约。二战后土著民族自治思潮兴起,并逐步被加拿大政府接受。1982年加拿大新宪法确认了土著民族的原初权利,但并没有明确其权利的具体内容。加拿大政府现行的政策承认自治权是土著民族的基本权利,并设定了土著民族实现自治的原则和框架。但是由于没有立法对政策的支持,土著民族的自治依然面临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