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集成系统通过挖掘巨量信息仓储潜藏的诸多关联性,分析参与者的行为轨迹、思维模式与未来趋向,有利于革新商业模式、助力科研发展、实现个性化知识传承并改进政治生活参与方式,等等,但这一过程中逐渐暴露出分离识别侵害自由权、关联分析侵害平等权、技术垄断侵害知情权以及资源独占侵害发展权等诸多问题。亟待构建以自由储流、公平挖掘与收益共享等为核心的原则体系,实现大数据产业透明、有序与公允发展的价值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