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有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难以有效化解矛盾;而仲裁具有中立、专业、经济等优势,可以适用于该领域。考察我国目前存在的医疗纠纷仲裁试点情况、参考劳动争议及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之得失,科学合理地设置医疗纠纷仲裁制度:利用现有的仲裁机制,增设医学专家作为备选仲裁员,负责鉴定医疗行为正当性和裁决医疗侵权责任,实行自愿仲裁、一裁终局,给医患双方提供诉讼外化解矛盾的新选择,并减轻法院审理该类案件在专业知识和数量上的巨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