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从经典案例"泸州遗赠案"与"杭州百万遗产赠小保姆案"出现后,引发了学界对遗嘱自由限制的关注。现在继承法中急需一种能解决遗嘱自由给司法实践所带来的困惑的制度,这个制度就是特留份制度。特留份制度现已被世界多数国家所采用,但我国继承法律制度中仍无这一制度的存在。从完善立法角度和顺应国际潮流角度来看,我们都应尽快将特留份制度纳入继承法体系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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