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法学理论的一个基本而核心的问题,法之为法的标志,或者说法的效力基础来源,长久以来,不同的法学流派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抛开笼统的派别歧见,本文从正当性与强制性两种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对立观点出发,梳理西方法效力观发展的脉络,必定能够进一步促进我们对法的效力基础问题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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