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主选举、政党竞争执政在理论上一直被视为实现权力监督、医治权力腐败的灵丹妙药。但泰国从军人统治向民选政治的转型并没有带来国家政治清廉。泰国政府通过建立和完善独立的反腐机制、强化和完善反腐法律体系、推行和完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发挥公民社会作用等反腐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泰国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廉政建设之间存在冲突,以及政治经济利益的复杂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反腐的效果,泰国仍属"严重腐败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