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期待可能性是规范责任论中最为核心和关键的要素。实证分析表明,在我国,期待可能性理论正逐渐得到司法实务的认可。当然,期待可能性多由辩护方提出,其被法庭所认可的比例较低。司法实务人员在运用期待可能性理论作为出罪或罪轻事由时,存在着适用标准较低和与刑法中其他理论混同等误区与不足。因此正确适用期待可能性需要明确个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正确认知每个刑法规范背后所保护的法益,厘清刑法罪数问题以及合理判断适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