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学和哲学区分的根源在于它们产生于不同的思维态度:科学的思维态度是直向的,哲学的思维态度是反思的。两种思维态度区分的标志在于“是否关心认识批判”,即如何看待“认识与认识对象的关系”问题。澄清科学和哲学的关系,既关系到科学的基础,也关系到哲学存在的权利。自然思维态度中的具体科学不关心“认识如何可能”的认识论问题,认识主体不能回答认识如何超越自身之外去认识超越的实在存在。现象学哲学则通过“意义赋予”使实在存在能够作为意识内的存在从而被构造为对象。就此而言,现象学认识批判的任务是建立起奠基性的意义统一的哲学,并为事实科学奠定最终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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