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据《三国志》卷四七《吴书·吴主传》载:“十四年……刘备表权行车骑将军,领徐州牧。备领荆州牧,屯公安。”(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118页)但实际情况是,此次刘备所表奏二人的新官职应均未获得东汉政府的允准。按:据《三国志》卷三二《蜀书·先主传》所载,刘备在灵帝时曾“试守平原令”,并在曹操征徐州时先被陶谦表为豫州刺史,后自领徐州牧(第873页)。诸事皆在建安元年(196)之前,时人并未以官衔称呼刘备。

  • 出版日期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