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11月15日,国务院颁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6年12月11日起开始实施。至此,中国正式兑现了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做出的5年开放国内银行业的承诺。此次颁布的《条例》,本地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成为政策鼓励的导向。本文通过对外国分行和法人银行概念与优缺点的比较,分析了施行法人银行导向政策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并对法人导向政策之完善提出了适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