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鄂东S镇农民建房消费现象显示:随着收入型贫困的减缓,因消费超出支出而导致的消费型贫困日益显现,农村贫困的性质和形态正发生深刻变化。城市消费主义的示范与扩张、半熟人社会村庄分化的消费转型以及婚姻市场化下农民家庭再生产的消费导向,构成了消费型贫困的发生机理。消费型贫困具有较强的社会结构因素,单纯依靠农民自身难以得到有效根治,应强化地方政府主导功能,节制无序的建房消费竞争,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加强包括文化价值在内的新农村建设,以加强对消费型贫困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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