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买卖是明清之际较为普遍的经济活动。民间土地交易行为非常活跃,买卖双方以签订契约文书作为交易凭证。通过对档案史料的整理分析,从清至民国时期汉中地区土地买卖契约文书中可见以下四点:其一,同宗族成员具有优先购买权;其二,契约签订中的第三方参与者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他们各司其职,具有外部制衡的作用;其三,民间土地交易中的不法行为仍无法得到有效抑制;其四,当地风俗及自然灾害的发生皆是影响土地交易价格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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