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儒家对礼治的崇尚凸显出中国"礼仪之邦"的特征,礼治作为儒家的传统,成为其治理国家的重要方略。相比于儒家,基督教自创建以来,就彰显出浓厚的法治色彩,经过悠久历史的嬗变,法治逐渐内化为基督教的传统。从中西文化对勘视阈中将基督教的法治传统与儒家的礼治传统进行比较研究,就会发现两者具有旗帜鲜明的价值分野,主要体现在自律与他律,差级与平等,权力至上与法律至上,集权与限权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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