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气候变化是典型的全球性问题,需要在各国通过努力达成国际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应对。在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多重路径中,国际气候变化条约体系的演进至关重要。然而,自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以来,为达成一份在《京都议定书》承诺期满后,具有法律拘束力并含有国家强制减排义务的气候条约为目的的国际气候谈判却一波三折、艰难前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意愿基于国家利益的考量而分化变幻,依赖于京都机制的国际碳市场及其金融工具也因此徘徊低迷。在此全球气候合作生死存亡之际,《巴黎协定》确立了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制度的总体框架,其签署无疑具有关键的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