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用道格拉斯.诺斯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分析了西周时期井田制兴起和衰落的经济机制,认为在周王朝当时特定的自然条件下,人口稀少,缺乏有效的市场,很高的消费组合谈判成本使得井田制形式的劳动分成成为唯一理性的契约安排。而随着周王朝人口的增加和不断分封,市场出现了,这改变了井田制契约存在的条件。作为对新经济条件的反应,各诸侯国废除了井田制契约,建立了土地私有产权制度和实物租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