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引用郑永流教授的《自然法,一个绝代佳人》一文中自然法并非"绝代佳人"的观点,分析自然法的主观性、多元性、非逻辑性和内在对立性等固有缺陷,论证自然法与实证法辩证统一的关系。提出在现法治社会的建设中,应当统筹自然法和实证法,互为表里、互相补充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