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布是秦代县一机构。一些研究认为金布隶属于少内,但综合材料分析,金布不隶属于少内而是直接隶属于县廷。以往关于金布性质的讨论受到《金布律》较大影响,存有偏差。据新出里耶秦简所示,县金布应为列曹之一,主管统计库中的兵、车、工用、工用器和少内机构中的器物、金钱等财物,核准县属各机构的国有资财增减情况的考核记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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