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已逐步成为共识,产学研协同创新合作意愿已达到空前的高度,产学研协同创新投入得到不断增加。但是,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转化效果却不尽人意,较强的协同创新合作意愿没有带来较高的协同创新成果转化。为此,必须弄清合作意愿是如何作用于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的。通过调查问卷收集数据并运用结构方程模型深入探究了合作意愿对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的作用机理,发现产学研合作意愿对成果转化不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合作意愿作为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前提,是成果转化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最后,依据研究结论提出了有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