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刑事冤假错案的涌现,法律工作者不禁要反思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冤案的形成主要是由于侦查人员的侦查意识落后,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搜集证据,"毒树之果"不仅"毒死"了清白的当事人,更是"毒死"了公权力在老百姓心中的权威。从国际化的角度看,我们要借鉴学习国外先进的侦查理念和人权保障理念,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利益。司法机关在防范冤假错案时应转变侦查观念,采用科学的侦查手段,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监督、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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