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德国合作金融产权结构变迁过程的考察,引入费雪一般化的资产与资本概念,对其产权结构变迁进行理论分析。研究表明,整个德国合作金融制度,从产权的角度抽象地概括,就是合作金融组织的参与者,主要是社员,通过自身拥有以人力为主的资产的局部的使用权利转让,通过一系列产权结构的安排,来换取租值;其产权结构变迁的路径是根据局限条件的变化沿着减低租值消散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