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稳定的资金筹集机制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长效运行的前提基础,所以,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在于解决资金筹措问题。在合作医疗供、需、管三方利益相关主体博弈导致合作医疗出现筹资瓶颈的约束条件下,要在遵循服务可及性、公平性的前提下,通过重视农民的权益保障的立法,形成统一的法律体系并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立法内容上进行积极探索,从法律视角提出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问题的对策,确保合作医疗的良性运行,缓解农村因病致(返)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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