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十四五”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全力组织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将扶持800个经济薄弱村(以下简称扶持村)、创建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作为乡村振兴重中之重,相应地也成为财政支持的重点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对扶持村三轮帮扶,市财政投入达43.7亿元。“十四五”时期支持创建100个示范村,对每个村最高支持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