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公平行政在我国正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县域政府作为在县级行政区域内进行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在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县域政府公平行政的目标是使县域内群众自由地承担社会角色,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并合理地占有财富。县域政府公平行政的核心价值包括公共性、平等性和对话性,其公平行政的路径应以县域政府为主体,兼顾制度公平、程序公平、结果公平和机会公平,并从多元共治、提高能力、灵活变通和协调冲突四个方面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