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医疗保障城乡一体化改革,湛江的大病医疗保障采取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结合的模式,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机构与政府部门合作运营管理大病医疗保障,显著降低了城乡居民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的比例;其发挥市场机制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保障的政策理念和政府与商业保险机构分工协作、共担风险、共同运营管理的经验做法,具有普遍借鉴意义。大病医疗保障"湛江模式"也存在"一刀切"式的经济补偿标准有悖公平、"保重大疾病、保高额住院医疗费"的重点未能反映"大病风险"的本质以及缴费水平的差距不大、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参与深度和广度不够等不足。大病医疗保障是"特惠型"的保障制度,保障水平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应全面考量大病风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