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征收土地出让金和开征房产税并行不悖有一种观点认为,居民购得的商品房,其在开发环节中就已经对相关地皮缴纳了使用权为70年的土地出让金,如果在保有环节再对其征收房产税的话,就是重复征税。笔者认为,土地出让金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在一定时期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渡给使用者而收取相应地租(对价)的一种形式。它表现为市场配置资源的一种交易费用,其标准千差万别且波动频繁。房产税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所收取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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