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史认识的特殊性可以从认识客体的特殊性、认识主体的特殊性、真理检验的特殊性等三个方面来分析。客体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客体具有间接性、符号性、价值性。主体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历史认识理性的指导下自觉地、有意识地进行的,又内在地包含了人的动机、欲望、情感、意志这一类非理性因素。真理检验的特殊性表现在:检验历史认识的最终标准还是社会实践,但在具体的检验途径上则是分层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