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郊农民市民化"不可逆"的特点决定了其要达到"完全市民化"或者"深度市民化"的目标,融入城市社会文化系统中,需通过阶层流动来实现市民身份的彻底转变。为此,城郊农民要经历"城郊农民—准市民——市民"的阶段。依靠基础性制度保障与个体能力难以承担市民化的成本及市民化过程中的风险应对。针对此,城郊农民主动将市民化转化为家庭的整体性目标,在家庭伦理的支配下形成了整体性动员。通过家庭资源的积累、"精英化"培养的教育投入与本地"并家婚"婚姻实践等一系列"家庭策略",来增强城市嵌入能力,降低市民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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