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面对逮捕条件难以把握、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造难获实质性突破、短期内难以通过修法对逮捕制度进行根本变革的复杂情势,逮捕制度再改革应超越过度依赖立法式刑事司法改革的思维定势,寻求借助法释义学开拓改革空间。通过宪法维度的法释义学分析,实现逮捕由强制措施到基本权干预的转换,这不仅能为逮捕条件的再解释提供理念支持,而且有助于证成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造的正当性;运用法释义学思维,可以对逮捕三要件进行阶层化重构,建构以社会危险性为核心的证明对象体系,并重新厘定证明标准。

  • 出版日期2018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