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制度反思与重构

作者:龙建明
来源: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 41(03): 71-75.
DOI:10.16229/j.cnki.issn1000-5102.2019.03.011

摘要

在性质上,应将取保候审定性为被羁押人的权利,这是克服其被界定为刑事强制措施引发诸多冲突的必然要求;在适用范围上,应对禁止取保候审情形给予明确规定,以避免不应取保却予以释放的滥权现象;在权力配置上,须取消侦查机关拥有不予取保候审的裁决权,这是解决侦查阶段取保难的有效举措;在取保方式上,尝试设立职业保证人制度,允许人保与物保可并用及保证金可分期缴纳,充分发挥取保候审救济功能;被取保人对没收保证金及保证人对罚款决定不服,除了有权申请复核或申诉外,还应赋予其有权请求司法救济。

  • 出版日期2019
  • 单位凯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