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实践理念的协商民主具有提高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决策的科学性、政策的执行力,培养和发展公民的治理能力,提升社会资本存量等价值。而规范的制度形式是实现协商民主实践价值的重要途径和有效保证。西方各国在长期的理论研究和反复实践中创造了公民陪审团、协商民意测验等典型的协商民主实践形式,对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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