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湖南省水利厅明确由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担任洞庭湖治理工程项目法人,标志着洞庭湖治理工程由原来的计划模式向“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模式转变,洞庭湖治理工程从此全面实行招投标,有效地提高了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了洞庭湖治理工程建设健康发展。文章介绍了洞庭湖治理招投标的基本做法,阐述了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