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9年12月8日,在CBA联赛北京队对深圳队比赛的最后判罚中,出现了人工执裁与辅助技术对立的案例,引发了关于“人与机器孰为第一性”的讨论。在比赛结束前2 s,北京队落后1分。北京队后场发球,林书豪在对方队员严密防守下尝试远投,出现矛盾判罚。在比赛结束的瞬间,一名裁判员宣判犯规,并启用即时回放系统进行了确认。深圳队申诉称,在犯规发生时,比赛时间尚余0.6 s。人与机器对立的矛盾显现:若以回放录像确认犯规,那么比赛剩余0.6 s;若以裁判员宣判确认犯规,那么犯规发生在比赛结束后。此时陷入了执裁决定优先性的困境。该案例的核心在于:人与机器在执裁过程中,哪一方对于界定违犯规则的性质具有决策优先性,即在面临价值判断的二元抉择时,机器能否替代人成为价值选择的主体。该案例在体育的独立时空下演绎了事实与价值分野的“休谟困境”,凸显了现代社会如何限定技术边界和界定技术价值的问题。

  • 出版日期2022
  • 单位上海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