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利用2008年的RUMiC(中印农民工调查数据)构造内生选择模型分析我国男性的婚姻溢酬。OLS结果显示,控制个人特征和单位特征后,已婚男性的工资大于未婚男性的工资,婚姻溢酬为0.360。控制了婚姻选择性和妻子工作时间内生性后,使用Hekman两步法对此分析后发现婚姻溢酬更大一些,达到了0.523;这表明我国男性的婚姻溢酬不能简单归因于选择性假说,即已婚男性比未婚男性拥有更高的不可观测的生产力。进一步的研究发现,我国男性的婚姻溢酬可以用生产力假说中的家庭内部分工理论来解释,OLS和Heckman两步法的回归结果均表明,我国男性的婚姻溢酬随妻子的工作时间上升而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