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需求和国有资产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对此,只有明晰国有资产流转中流转与流失的区别,才能更好地推进国有资产顺畅流转、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产流失与正常性损失的甄别需要一个客观公允的判断标准,对此可从三方面认定:一是实施的主体具有特定的身份;二是具有特定身份的主体基于主观故意或过失实施了违法行为;三是造成了国家财产的损失和处于危险情形下的事实和结果。国有资产流失与国有资产流转是国有产权变动过程中呈现的两种不同状态的表现形式,它们既有联系,又存在根本界限。辨析国有资产流转和国有资产流失时,切忌通过孤立和静止的论据与观点,进行简单的比对而轻易下结论。尽管国有资...

  • 出版日期2016-9-10
  • 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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