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责任保险在加强侵权法补偿功能的同时,也破坏了侵权法的预防功能,此即责任保险中的道德危险的根本成因。为消除该道德危险,责任保险中相应地设计了经验费率、赔偿限额、免赔额、不保风险、代位权等基本预防机制。但是,通过对侵权法的预防功能、责任保险的基本预防机制以及二者内在关联的分析发现:责任保险不可能完全恢复侵权法的预防功能;责任保险对侵权法预防功能的消极影响不可避免。因此,必须建立多元化的机制来加强责任保险条件下的事故预防。

  • 出版日期2015
  • 单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