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控辩平等是现代刑事诉讼的原则之一,其目的在于正确定位控辩双方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依据该项原则,行使控诉权的控方与行使辩护权的辩方之间应当在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对等的基础上展开对抗活动。但我国目前由于侦查权力过大,犯罪嫌疑人权利受限过多,在控辩关系上呈现"一边倒"。因此,应当对控方的权力进行合理规制,赋予辩方更多的诉讼权利,从而缩小二者之间的差距,实现侦查阶段的控辩平等。

  • 出版日期2011
  • 单位湖北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