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改革以后村集体治权和治责弱化,国家与农民的关系重新调整。而在强调和谐稳定给予基层组织强大压力的又一新形势下,出现了农民越来越伸张权利却规避义务的现状。取而代之的"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和"一事一议"的制度却无法克服"搭便车"的问题,使得农村公共品供给陷入困境。当下基层治理要实现从"管制型"向"服务型"的目标,更是急需理顺农民对集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加强基层组织的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