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时期中学教师的抚恤制度直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才有了统一的规章,湖北地区的抚恤制度虽然制定较早,却变动频繁,其具体的实施,亦一波三折。抗战以前,省主管当局在处理此类抚恤事项时,并无统一标准。抗战及战后时期,由于物价飞涨,对中学教师的抚恤仅具有象征意义。造成此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政局的频繁变动和时局的动荡,导致教育经费缺乏,以至于相关的制度在制定后无法实施和履行。

  • 出版日期2011
  • 单位湖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