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内外双重的减排压力下,我国碳交易市场逐渐发展起来。但是目前各试点却均陷入了市场发育不完善、行政色彩浓厚的困局之中。重新从基础权利构造的角度审视碳交易市场,可以看出排污权是碳交易市场的基石,排污权的交易价值是企业从事碳交易的直接动因,排污权的缺位是当前碳交易市场困局的重要根源。因此,必须通过排污权立法、部门法协调、建立交易信息登记平台、强化排污责任机制和提升减排技术等手段,构建起有交易价值的、受到公权力保护的排污权权利构造。

  • 出版日期2016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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