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亏损向后结转作为缓解创新领域市场失灵的重要税收政策,其对企业投资和风险承担的影响仍未形成一致结论。本文利用高新技术企业亏损向后结转年限延长(财税〔2018〕76号)这一外生冲击,以2015—2020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了亏损后转年限延长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亏损后转年限延长对企业创新投入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有效缓解了市场失灵引发的企业创新投入低下。区分企业生命周期异质性的进一步研究发现,这一促进作用只在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企业中显著,且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企业在融资约束和经营前景上的差异是影响该政策激励效果的重要因素。同时,为了探究亏损向后结转政策放宽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是否会引发政府失灵,本文挖掘了亏损后转年限延长与僵尸企业之间的联系,发现结转年限延长对创新的促进效应只在非僵尸企业的组别中显著;此外,政策实施后企业僵尸化的概率有所增加,且这一问题在淘汰期的企业中最为严重,衰退期次之。本文实证检验了亏损向后结转政策在激励企业创新方面的政策效果,对该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具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