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的国家教育政策将学校法治教育明确定性为德育。坚持学校法治教育的德育性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教育,是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共同政治基础。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以广大公民高度自觉性为基础,要求人们对现行法律持尊重、信赖并积极认同的态度。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应该将学校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于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