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的理解中,最易产生争议的是犯罪客观方面和犯罪主观方面。从客观方面来看,本罪包括两种情形——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和醉酒驾驶行为。从主观方面来看,作为抽象危险犯,行为人的罪过形式应为故意。